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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2017-07-07 21:04   中医系   (阅读:)

辅导员例会制度

为使中医系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二、召开例会之前,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召集本系专职辅导员先商议相关工作,形成初步的会议内容和要求。

三、例会由系总支副书记主持。

四、参加人员: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

五、例会内容:

(一)总结上周学生工作情况,布置安排本周的学生工作;

(二)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信息;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四)讨论学生奖惩等事宜;

(五)业务学习,交流研讨学生工作新思路;

六、纪律要求:凡例会时间,参加人员要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事先向系总支副书记请假。

七、实行例会签到制,并做好例会记录。

辅导员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生活管理工作,促进我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为了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提高辅导员工作效能,实现我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辅导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辅导员是学校配置于学生班级中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专业学习指导的教师,担负着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疏导和调适等工作,对学生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负责。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经常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个性特征并进行教育,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和其它社会活动,做好少数学生的转化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政治方向。

2.业务学习指导工作

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帮助学生掌握大学的学习规律和方法,指导学生修课,向任课老师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和其它情况,指导和帮助学习差的学生,提高学生的业务学习质量。

3.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教育、道德评价和处理工作;负责对学生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工作。

4.心理疏导和调适工作

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对有心理适应不良的学生积极做好疏导调适工作。

5.生活管理工作

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指导学生安排好课余活动,督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搞好宿舍和环境卫生,开展文明建设,引导学生热爱劳动、艰苦朴素、团结友爱、尊敬师长、遵守纪律、助人为乐。同时,反映和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上的困难。

6.日常管理工作

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布置、检查、指导班级工作。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奖贷学金、三好评定等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参加毕业生教育、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7.完成系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辅导员工作的要求

1.辅导员应严格遵守我系考勤制度,每日按时按点到系办公室签到,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告知系办公室。凡当日没有签到,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因学生工作的特殊性,为保证及时联系到辅导员,辅导员需二十四小时手机开机。

2.辅导员任职期间应积极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班级的特点,每学期制订班级学生工作计划,学期末对照计划,检查学期工作,写出书面小结。

3.辅导员需经常深入课堂、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情况。应每日进班级考勤一次,每周检查早操、晚自习各三次,每月进学生寝室一次;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至少每学期要与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了解所在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班级讲评会,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进行小结。

4.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并能研究和积累班主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专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本系学生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并组织落实、实施,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文明和道德教育以及民主法制教育。

4.认真做好本系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

5.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深入学生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各班干部及学生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及特长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出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展,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6.负责对学生进行校风、学风教育;做好全系新生的入学教育。

7.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和开展各种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技能大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强化学生的成才意识。

8.当好桥梁,主动、及时地与本系主管领导、任课老师、学生家长联系和沟通;经常听取学生意见和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9.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积极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困难补助的发放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工作。

10.做好学生宿舍卫生秩序、日常行为规范及课外活动等管理工作。建立学生或班级的完整记录档案,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量化表”,并按时上交。

11.参加毕业生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完成学校及本系交办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2.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13.按照专职辅导员职责,严格履行坐班制度。

14.协助做好辅导员工作例会及思想政治工作等会议。

15.负责并指导本系团学组织的日常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团学工作会议,要求会议要有记录、资料;负责并指导团学干部完成各自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

16.完成本系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2、党团工作指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4、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班主任经常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5、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

8、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9、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学生干部例会制度

学生干部例会是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目的

作为系学生工作日常议事制度,目的是汇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问题、布置工作及强化学生干部的作用和管理,规范学生干部的工作和行为。

二、参加会议人员

系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学生会秘书长,各班班长、团支书,系学生工作秘书及负责学生工作的系领导。

三、会议时间

每周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下午进行,时间17:30—18:30。如遇特殊情况则另行安排。

四、会议议程

1、 与会学生干部分别汇报情况,提出工作问题及工作设想。

2、 学生工作秘书对本周工作总结和评价,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

3、 研究问题,形成有关意见和决议并布置落实。

五、会前准备

1、由系学生工作秘书确定开会时间、地点,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会议主题,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

2、与会学生干部要根据平时对工作的了解、思考以及会议的主题和要求确定会上发言的内容,要求写成详细文字材料或提纲。汇报内容要具体、准确,实事求是。讨论问题要深入、中肯,有个人见解。

六、会议要求

1、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认真准备,言之有物。

3、提倡民主,畅所欲言。

4、 讲究效果,反对马虎应付。

5、 做好会议记录,并据此对学生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督促和评价。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为加强学生考勤工作的管理,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规则

1、原则上学生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确需请假的,辅导员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超过三天的,原则上需由其监护人来接,并报分管副书记或系主任处备案。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辅导员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辅导员保留存根。(注:辅导员在签署意见时,必须先与家长联系,并得到家长的同意方可签字,同时要在假条上做好记录)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辅导员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副书记或系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4、年、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辅导员处销假,同时,辅导员要将情况及时报告分管副书记和系主任,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实行学生考勤日报制度,严格执行辅导员责任追究制

1、辅导员要严格学生考勤,坚持考勤日报制度,一旦发现学生未到校、擅自离校及夜不归宿(尤其是校外走读生),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告知其父母并做好记录,同时发动同班同学提供线索,积极组织学生寻找,并上报系专职副书记、系主任及学校保卫处,在48小时内还未找到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向公安部门报警,并配合公安调查。

2、辅导员作为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认真履行好自身的义务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或未严格执行学生考勤日报制度而出现的重大失误的辅导员,将严格执行辅导员责任追究制并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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